廢氣:擴建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單晶爐清掃、石墨熱場打磨、加料、機械破碎、邊角料打磨過程產生的粉塵,清洗車間產生的酸洗廢氣以及污水處理站含酸廢氣、石灰料倉廢氣等,產生污染物的種類、數(shù)量與在建工程一致,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。擴建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及排氣筒均依托在建工程。 一、單晶車間:(1)加料粉塵:加料依托在建工程的加料間,加料粉塵經集氣罩,收集后由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高20m排氣筒排放。未被收集的粉塵經全封閉車間沉降后無組織排放。 (2)清掃粉塵:單晶爐配置過濾罐,罐內設置袋式除塵器,單晶爐清掃廢氣經過濾后通過管道經進入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高20m(DA046)排氣筒排放,此環(huán)節(jié)不產生無組織廢氣。 (3)石墨熱場打磨粉塵:石墨熱場打磨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高20m排氣筒排放。未被收集的粉塵經全封閉車間沉降后無組織排放。 (4)機破粉塵:有組織排放:硅料機械破碎過程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通過1根高20m排氣筒排放。未被收集的粉塵經全封閉車間沉降后無組織排放。 擴建后經疊加在建工程排放的顆粒物后,以上各廢氣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均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5新建企業(yè)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太陽電池排放限值。 二、清洗車間:(1)邊角料打磨粉塵 邊角料打磨粉塵處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高20m排氣筒排放。未被收集的粉塵經全封閉車間沉降后無組織排放。經計算,擴建后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5新建企業(yè)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太陽電池排放限值。 (2)酸洗廢氣:本項目酸洗(清洗)設備及酸洗廢氣處理設施依托在建工程,清洗車間硅料清洗工序使用氫氟酸、硝酸和鹽酸的混合溶液。酸洗設備為密閉式,約99%的酸洗廢氣經抽風系統(tǒng)送至吸附塔凈化,1%以無組織形式逸散。酸性廢氣經1套四級堿洗滌塔(堿液NaOH為吸收液)處理后經1根25m高排氣筒排放。經計算,擴建后全廠NOx、氟化物及氯化氫排放濃度均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5新建企業(yè)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太陽電池排放限值。未被收集的酸洗廢氣無組織逸散。 (3)清洗車間硅料手工破碎粉塵:硅料機械破碎與手工破碎比例為2:1,手工破碎過程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高20m排氣筒排放。經計算,擴建后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5新建企業(yè)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太陽電池排放限值,粉塵可達標排放。未被收集的粉塵經全封閉車間沉降后無組織排放。 三、含氟廢水污水處理站:項目含氟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設施依托在建工程處理設施,含氟廢水污水處理站調節(jié)池產生含酸廢氣,主要污染物為氟化物、NOx、氯化氫。 含酸廢氣經收集后送1套四級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。經核算,擴建后含氟廢水污水處理站NOx、氟化物、氯化氫排放濃度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5新建企業(yè)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 調節(jié)池為密閉式,99%的含酸廢氣經抽風系統(tǒng)送至吸附塔凈化,1%以無組織形式逸散。 (2)石灰料倉送料、加料粉塵:項目含氟污水處理石灰料倉依托在建工程,石灰料倉送料及加料過程產生粉塵。石灰料倉頂部設置1套倉頂除塵裝置,收集后的粉塵經振動清理落入料倉,未被收集的粉塵無組織形逸散。 全廠無組織廢氣經采取廠房、設備密閉,加強廢氣收集措施后廠界無組織顆粒物、氮氧化物、氟化物、氯化氫排放濃度均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中表6現(xiàn)有和新建企業(yè)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中的太陽電池排放限值。 廢水:擴建項目新增生產廢水包括含硅廢水、堿噴淋循環(huán)定期排污水、純水制備定期排污水及含氟廢水,新增廢水水質與在建工程一致。其中包括:①堿噴淋循環(huán)定期排污水:含氟廢水進入在建項目含氟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后外排。 ②純水制備定期排污水作為機加車間清洗用水,最終和機加車間含硅廢水共同排入在建項目含硅廢水處理系統(tǒng),含硅廢水部分回用于機加生產工序,剩余外排。 含氟廢水主要處理工藝為物化混凝沉淀除氟,再采用生化、一級反硝化+一級A/O工藝進行處理除氮等。 ③含硅廢水水質比較簡單,主要污染物是硅粉顆粒,處理工藝只需調質后采用板框壓濾機進行脫水處理,將水中硅粉分離出來。壓濾液回流至濾液池,大部分回用于截斷、磨面、倒角。以上外排廢水經處理后滿足《電池工業(yè)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0484-2013)表2新建企業(yè)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太陽電池排放限值要求,最終進入包頭市北郊水質凈化廠。 噪聲:項目新增主要設備為真空泵、高速截斷機、金剛線剖方機、磨面倒角滾圓一體機、水泵、風機等噪聲源。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、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,本項目實施后廠界噪聲可滿足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廠界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要求。 固廢:一般固體廢物:擴建項目新增一般固體廢物包括:廢石英坩堝、廢石墨熱場、廢硅泥、含氟污泥(氟化鈣白泥)、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、廢滲透膜、廢離子交換樹脂、生化污泥、鍋底廢料、廢包裝材料。本項目含氟廢水處理工藝與弘元新材料(包頭)有限公司5GW單晶項目相同。生化污泥位于一級混凝沉淀和二級混凝沉淀(含氟污泥產生工藝)后端,生化污泥屬于一般固體廢物。產生的一般固廢全部暫存于在建工程一般固廢暫存間內。項目產生的固廢不進行長期暫存,定期清運。危險廢物: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包括:廢酸桶、廢油,依托在建工程暫存危廢暫存間暫存,最終送至有資質的單位處置。 |